三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5日18时起,三亚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湖南邵阳、青海、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三亚人员,在抵达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河南郑州、黑龙江绥化、广东广州、广东深圳、福建福州旅居史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广东茂名、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黑河、重庆沙坪坝、辽宁丹东、湖北武汉、云南德宏、陕西西安、陕西咸阳、四川广元旅居史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严格落实三天居家(酒店)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管理措施,非必要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参加三亚市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对7日内有湖南株洲、河南许昌、山西忻州、重庆永川、辽宁营口、山西朔州、山西晋中、福建三明、福建南平、福建平潭、陕西渭南、陕西汉中、四川绵阳、江苏南京、山东东营、山东枣庄、山西大同、山西临汾、山西运城、宁夏银川、湖南怀化、湖北襄阳、天津静海、甘肃兰州、甘肃庆阳、广东汕头、广东江门、广东揭阳、广东梅州、广东佛山、广东惠州、四川南充、重庆江津等旅居史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即采即走),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居家(酒店)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管理措施,非必要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儋州
11月5日,儋州调整省外来(返)人员防控措施。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儋州市。已进入儋州市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10月23日,儋州调整省内来(返)人员防控措施。省内市县来(返)儋州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等进入儋州市,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至少1次核酸检测。
海口
11月4日,海口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东方
11月4日,东方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综合研判,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原省外来(返)东方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10月21日,东方调整省内来(返)人员管控措施。省内各市县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来(返)东方。进入东方后主动进行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做好健康监测。
文昌
11月3日18时起,文昌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青海,内蒙古,黑龙江绥化,河南郑州,福建福州,山西大同,湖南邵阳,甘肃兰州等)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西藏,湖北武汉,山西忻州,广东广州、佛山及梅州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按1、2、3、5、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山西朔州,四川绵阳、广元及南充,广东深圳及汕头,黑龙江哈尔滨,重庆永川区及沙坪坝,湖南怀化,云南德宏,陕西西安、汉中及渭南,河北廊坊及沧州,湖北襄阳及宜昌,江苏南京,福建南平、莆田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天津静海,宁夏银川,山东枣庄及东营、辽宁丹东及营口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完成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琼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文昌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管理期限自抵琼之日开始算,不足3天的填平补齐。
保亭
11月3日,保亭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等)旅居史的来(返)保亭人员,落实7天自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福建福州、河南郑州、广东广州旅居史人员按“3+4” 管控,即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参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常态化核酸检测(3天1检)。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自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青海西宁及海东、湖南邵阳、重庆永川、湖北武汉、陕西西安、云南德宏、山西忻州、山西朔州、黑龙江绥化、西藏、天津静海、甘肃兰州、广东深圳、四川广元、南充及绵阳、陕西汉中及渭南、山西大同、山东枣庄及东营、江苏南京旅居史人员,需严格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管控措施,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自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省内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保亭,实施落地第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同时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参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常态化核酸检测(3天1检)。
白沙
11月3日起,白沙调整部分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研判,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11月3日起,调整部分省外来(返)白沙人员的管理举措。
10月24日,白沙调整来(返)人员管理措施。省内来(返)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等进入白沙,按属地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琼海
11月2日,琼海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琼海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琼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昌江
11月2日,昌江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1月2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澄迈
11月2日,澄迈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湖南邵阳、青海、山西大同、福建福州、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兰州等)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湖北武汉、河南郑州、山西忻州、广东广州、广东佛山、广东梅州、黑龙江绥化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按1、2、3、5、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山西朔州、四川绵阳、广东深圳、黑龙江哈尔滨、重庆永川区、湖南怀化、云南德宏、陕西西安、河北廊坊、河北沧州、湖北襄阳、湖北宜昌、四川广元、四川南充、陕西汉中、陕西渭南、江苏南京、福建南平、福建莆田、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宁夏银川、山东枣庄、山东东营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需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澄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后按澄迈县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落实“三天一检”,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定安
11月1日,定安调整省外来(返)人员有关管理措施。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湖南邵阳、青海、山西大同、福建福州、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兰州等)旅居史人员参照高风险区人员管控,抵定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起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广东广州、佛山及梅州,黑龙江绥化,河南郑州旅居史的来(返)定人员,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按1、2、3、5、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广东深圳,黑龙江哈尔滨,重庆永川区,湖南怀化,四川广元、南充及绵阳,云南德宏,陕西西安、汉中及渭南,湖北武汉及宜昌,江苏南京,福建南平、莆田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宁夏银川,山东枣庄及东营,天津静海区,山西运城及临汾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定人员,需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定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后按定安县常态化要求落实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五指山市
11月1日,五指山市调整部分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最新形势,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筑牢五指山市疫情防控防线,五指山市对部分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乘坐客运班车抵达五指山市的省外旅客,务必扫码报备、出示行程卡和进行一次核酸“落地检”。在五指山市期间需严格落实“三天一检”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测温和查码扫码措施。
万宁
11月1日,万宁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人员管理措施。省外来(返)人员: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万宁。已经进入万宁的填平补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其他省市来(返)万宁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落实三天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省内来(返)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抵万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按属地核酸检测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乐东
10月27日起,乐东调整来(返)人员管控措施。7天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和新疆、内蒙古、青海、西藏、山西、湖南邵阳、湖南怀化、福建福州、宁夏银川、甘肃兰州、甘肃庆阳、天津静海、陕西西安、陕西汉中、广东深圳、广东广州、广东揭阳、广东江门、四川南充、四川广元、河南郑州、湖北武汉、云南德宏、重庆江津、重庆永州旅居史(包括经停航班)人员暂不进入乐东。确需进入乐东的,必须第一时间主动通过扫二维码备案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备,省内外高风险地区和新疆、内蒙古、青海、湖南邵阳、福建福州的自费补足7天集中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3检”核酸检测);省内外中风险地区和山西、湖南怀化、宁夏银川、甘肃兰州、甘肃庆阳、天津静海、陕西西安、陕西汉中、广东深圳、广东广州、广东揭阳、广东江门、四川南充、四川广元、河南郑州、湖北武汉、云南德宏、重庆江津、重庆永州的补足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西藏、上海、宁夏(除银川外)、甘肃(除兰州、庆阳外)、重庆(除江津、永州外)、天津(除静海外)、福建三明、浙江宁波、广东佛山、广东中山、山东枣庄、山东济宁、陕西咸阳、湖北襄阳旅居史人员,抵达乐东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通过扫二维码备案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足不出户),并落实“3天3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
除上述地区以外,省内外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抵达乐东后,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临高
10月26日,临高调整来(返)人员防疫措施。省内来(返)人员:常态化防控的市县(中高风险区外)人员,凭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临高,之后主动参加临高县常态化“三天一检”核酸检测。
省外来(返)人员: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等旅居史人员参照高风险区人员管控,落地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算起,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云南德宏、陕西西安、四川广元、福建福州旅居史来(返)临高人员,抵临高后第一时间向单位、村(社区)、小区、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严格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管控措施;对7日内有天津静海、青海西宁及海东、甘肃兰州及庆阳、湖南邵阳、广东广州及深圳、四川南充、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江津区、陕西汉中、山西运城、山东枣庄等旅居史来(返)临高人员,抵临高后第一时间向单位、村(社区)、小区、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管控措施。
琼中
10月15日起,琼中调整省内外来(返)人员防控措施。省外来(返)人员: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经“落地检”后,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7日内有中风险区或参照中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经“落地检”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省内来(返)人员:对省内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可持有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琼中,入琼中后不再执行“三天三检”及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琼中期间严格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三天一检”等疫情防控措施。
屯昌
10月14日起,屯昌调整海南省非中高风险区来(返)屯政策。对海南省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可持有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屯,入屯后不再执行“三天三检”及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屯期间严格按照屯昌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三天一检”等疫情防控措施。
10月8日,屯昌发布关于来(返)屯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等)旅居史的来(返)屯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上述有涉疫区旅居史人员的同住家人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屯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屯人员,严格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
陵水
10月13日,陵水调整省内部分市县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有海口、三亚、文昌及东方旅居史人员,持有48小时一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陵,入陵后不再执行“三天三检”及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10月5日,陵水调整省外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即日起,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行“落地检”及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离开重点涉疫区不足7天的已在陵人员,填平补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即日起,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陵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