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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日前印发通知,就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省教育厅明确,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调减专科专业和专科学生规模;高等职业院校要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人才需求,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调整优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设置。
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校、职业高校应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新增设置国家控制的专业须具备全日制国家控制专业设置资格,并提供海南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严格控制新增专业数量,普通高校、职业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原则上每校不超过30个,每所高校新增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连续4年不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专业、连续3年不招生的全日制专科专业,不得设置为2023年拟招生专业;普通高校新增拟招生专业应至少有1届全日制毕业生,本科专业须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不新增专科专业、不扩大专科招生规模;我省现有办学规模较大、专业点较多的专业,原则上不予新增。
此外,省教育厅还明确了在海南省招生省外高校拟招生专业申报要求,同一省外高校在海南备案专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0个,新增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