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运期间旅客平安出行,防范化解各类涉铁案事件发生,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2月10日上午,北京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法监支队、星火站派出所联合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北京朝阳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北京铁路公安处副处长宋国华,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亚林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和参与活动的民警,向乘车旅客分发了“乘车防盗指南”、“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范未成年人陷入互联网陷阱”以及“预防青少年毒品犯罪”等宣传手册,增强旅客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并重点围绕旅客“乘车防盗指南”,以案说法,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这位同志,你是否有过乘坐火车时丢失、遗落行李的情况?”刑警支队民警薛宝芬问前来咨询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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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我曾经有过一次,当时赶火车,比较匆忙,丢了一件行李,好在里面没有值钱的东西,我也就吃个哑巴亏,打那以后我出行就十分注意了”。旅客李先生说。
“没有报警吗?”薛宝芬问。
李先生摇摇头,“自认倒霉了,好在没有多少钱。”
“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找我们,我们帮你找一找,说不定有人偷拿了呢。你看啊,我们之前办了一起谭某某在北京站安检仪传送上偷拿他人遗落在安检传送带上手机的案子,那人因涉嫌盗窃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薛宝芬说,“当然,您还是要自己看管好自己的财产物品。”
“哦,是嘛······我还不知道这是盗窃行为,”李先生说,“下次我遇到这种情况一定找你们!”
北京铁路警方提示广大乘车旅客,乘车过程中要牢记“行李安检莫心急、贵重物品不离身、车站广场勿熟睡、进站上车别拥挤”。乘车时,切莫见财起意,盗窃他人财物,以免触及刑律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旅客李先生说:“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让我感触很深,以往认为的捡拾他人物品不触及犯罪的行为得到了纠正。以后看到有旅客丢失的行李物品,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交公安机关处理,万万不可贪图便宜据为己有。”
旅客张女士说:“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我了解到,乘坐火车,要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不离身,发现物品丢失要及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帮助。”(通讯员:于春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