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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万元!五指山农业企业可在海易兑系统申请这六项奖励

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129日消息(记者李莎通讯员 莫菲菲 肖秀金 )为贯彻落实《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品牌农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推进农业品牌升级,提高农产品品牌建设水平,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局已于去年开展品牌农业发展奖励申报工作。


(资料图)

该奖励工作面向在五指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依法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团体及个人(以下统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有关规定认证农产品“三品一标”、创建农产品名牌产品、制定农业标准、认证农产品质量、建设名牌农业企业和产业园区、注册商标、建设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均可以申报五指山市品牌农业发展奖励。

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在2月3日前完成申报,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主体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内初审、公开公示、资金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该奖励按照六类标准进行评定发放。

一、农产品品牌认证奖励标准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不包括系列产品)认证的农产品、获得有机食品(不包括系列产品,只认定农业部认可的认定机构)认证的农产品以及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或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四类产品,分别予以一个产品3万元、6万元、8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二、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标准

对通过国际质量(HACCP)、国际标准化组织(IS09000、IS09001、IS09002)、欧盟、国内食品安全许可质量安全(QS)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且产品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任一认证或通过省农业厅评选认定为海南名牌农产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品。按通过认证产品数量和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通过国际或欧盟认证的,每个奖励 8 万元;通过国内认证的,每个奖励 5 万元。

三、农产品商标注册奖励标准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国内商标)并获得官方商标受理通知书,一件农产品商标一次性奖励 2000 元。

四、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对新获得五指山市农业龙头企业、五指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五指山市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的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五、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奖励标准

对市政府新创建的农产品加工园区,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经省有关部门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奖励标准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农业类商标)的,给予以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农业类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海南名牌产品”(农业类商标)、“海南著名商标”(农业类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获得省“海南名牌农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关键词: 五指山市 一次性奖励 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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