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三亚市出台《三亚市2023年“暖心留工助发展”激励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总工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暖心留工助发展”工会关爱送温暖行动的通知》(琼工联〔2022〕27 号)的要求,以及省政府“按季抓、月跟踪”的精神,1月19日,三亚市出台了《三亚市2023年“暖心留工助发展”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务工人员的心坎上,让务工人员留的安心、过得舒心,激励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春节不停工,鼓励务工人员留市过年、尽快返岗,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用工保障,为实现2023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开门红”提供基础支撑。
《措施》规定
(资料图)
一、激励项目春节不停工
全市开工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人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日至27日)留岗务工人员施工不少于4天(含)的,投资项目务工人数不少于40人(含)的给予务工人员1000元/人补助,投资项目务工人数少于40人的给予务工人员600元/人补助。
二、鼓励务工人员留市过年或尽快返岗
全市开工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人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日至27日)留市过年的,或者1月29日(含)前返岗的,给予务工人员600元/人补助。
三、奖励项目加快建设
全市开工在建(包括一季度新开工)的固定资产社会(企业)投资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建安工程费完成投资达4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社会(企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10万元/个奖励。
申报
(一)补助申报。申报务工人员补助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2023年2月2日(含)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提交材料,水务、交通项目分别向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申报材料,由项目的监管部门审核、发放。
(二)奖励申报。申报投资奖励的项目业主,应在2023年4月15日(含)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详见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建安工程费完成投资不包含土地款、设备购置及工程其他费的投资,投资完成额由项目业主自行登录国家统计局互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相关统计报表。
(三)申报要求。务工人员已申报全省其他部门或市县(区)2023年春节同类型补助的,不再享受三亚市春节不停工、留市过年或尽快返岗的补助。务工人员只能享受符合要求的单项补助,不能叠加申请、享受补助。项目业主已申报全省其他部门或市县(区)2023年一季度同类型投资奖励的,不再享受三亚市的投资奖励。获得投资奖励的项目业主,应将奖励资金分配给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分配比例不低于50%。
(四)信用管理。项目业主在申报、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拒绝配合监督检查的,不得享受本次补贴。如已发放,将追缴已发放的奖励补贴,并将其失信行为录入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注:具体申报流程将在年后发布,请持续关注发改委公众号及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