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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省发生交通工具火灾590起 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交通工具火灾预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12月21日消息(记者 李祺)记者12月21日从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交通工具类警情590起,直接财产损失 1759.5 万元。

今年以来,汽车火灾事故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其中,燃油汽车火灾 315 起,直接财产损失 983.5 万元;燃气汽车火灾 12起,直接财产损失 80.3 万元;新能源汽车火灾35 起,直接财产损失433 万元;电动自行车火灾131起,直接财产损失 129.1 万元。

据分析,从火灾原因看,因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较多。其中,燃油汽车因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96 起;新能源汽车蓄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 22 起、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 4 起。

12月1日,三亚市吉阳区丹州小区一辆新能源汽车因电池故障起火;12月13 日,乐东县抱由镇迎宾南路一辆燃油小汽车发生火灾,车内一些物品被烧毁;12月20日,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一辆奔驰车后备箱内的电动自行车因电池故障起火。虽然这几起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应引起广大车主的注意。

消防部门介绍,汽车发生自燃主要是线路老化短路,超载行驶等原因引发。导致电动自行车着火的原因很多,而电线老化、充电时间过长、电池故障等是主要原因。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汽车车主,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对油路、蓄电池接线柱及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短路引发火灾。同时要给车辆配备合适的灭火器,已经配备灭火器的要注意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当发现行驶或停放的车辆突然冒烟或起火时,要沉着冷静,取出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

针对电动自行车多发的势头,消防部门提醒,各地要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电动自行车用户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楼梯间及家中。电动自行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进行维修。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财产损失 今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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