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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通知,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制度启动的首日,有近百万人开立账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具体而言,要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支持、市场运营、个人负责的补充型养老金,而不是所谓的“替代基本养老金”。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为参加人增加补充养老保险的渠道,能够提高参加人养老待遇水平,从而让更多老年人的生活更有品质和保障。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多少、未来收益几何、基金是否安全,是当下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投入的资金完全来源于个人,属于私有财产,没有社会互济性,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具体收益高低受多种因素影响,既与经济发展水平、产品运行质量相关,也受个人投资眼光、投资能力影响。在基金安全方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限制了领取条件,最大程度确保资金用于养老。个人养老金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进入个人养老金“白名单”的产品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
眼下,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对养老保险体系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国家卫健委等机构日前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因此,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制度层面来说,有利于补齐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短板,构建功能更加完备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于个人而言,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险需求,让更多人的老年生活更有保障和质量。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积极应对老龄化的举措之一,事关亿万人民的养老福祉。回应百姓期待,让个人养老金“叫好又叫座”,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举措。例如,开展有关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为个人选择投资提供专业咨询和业务指导;加强监管,确保个人养老金的资金安全;等等。期待个人养老金制度切实帮助更多人增加养老积蓄,为积极应对老龄化贡献力量。
(摘编自《工人日报》,原题为《让个人养老金制度“叫好又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