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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公共营地建设,扩大公共营地规模,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支持经营性营地规范建设,提高露营产品品质;有序引导露营旅游休闲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暂别城市喧嚣,择山水草坪扎营,或与孩子掷飞盘嬉戏,或和亲友野餐小酌,感受摇曳花香,仰望璀璨星空……随着公众休闲方式多样化,露营日益成为人们亲近自然、享受惬意的新选择。但也要看到,户外露营发展时间尚短,逐渐暴露出供需不平衡、设施不健全、安全有隐患等问题。
群众有需求,政策有所应。有关部门出台《意见》,不仅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旅游为民的要求,更旨在丰富优质露营休闲产品供给,推动露营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露营,首先要有明确范围和相应设施的营地。《意见》明确,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探索支持在转型退出的高尔夫球场、乡村民宿等项目基础上发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环城游憩带、郊野公园、体育公园等,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鼓励城市公园利用空闲地、草坪区或林下空间划定非住宿帐篷区域,供群众休闲活动使用。科学规划、遵规守矩、分类指导,使多种类型的场所都被纳入提供露营场地的范畴,这是从供给侧顺应群众需求,会令近郊游、度假游、公园游等不同距离和时长的露营都有休憩之地。同时,这也是利用存量空间和现有资源,节约建设成本,避免盲目上马项目、恶性竞争。《意见》还指出,营地选址应当科学合理、注意安全,避让生态区位重要或脆弱区域,远离洪涝、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和危险野生动植物活动区域。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露营的可持续发展大有裨益。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同样体现在《意见》中。鼓励和引导营地与文博、演艺、美术等相关机构合作,结合音乐节、艺术节、体育比赛等群众性节事赛事活动,充实服务内容。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使露营不仅能带来身心放松,还会丰富游客的精神与文化生活。增强人民群众文明露营意识,推广“无痕露营”,更是让游客“除了脚步,什么都别留下。”
安全更是露营旅游的要点,管理和监督不可或缺。露营旅游休闲经营主体要加强治安、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管理。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及时整治防患于未然。同时,各地要充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才能确保群众获得良好的露营服务及周边保障。
旅游已成为中国百姓幸福生活的重要指标。不断增加包括露营在内的优质旅游资源供给,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差异化、多层次旅游休闲需求,是旅游为民的切实体现,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