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违反《社团条例》,香港何韵诗等6人被裁定相关罪名成立


(资料图)

11月25日,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6人“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名成立。

据悉,反中乱港分子陈日君、吴霭仪、何秀兰、何韵诗、许宝强和施城威等6人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香港作为本地社团干事,没有在指明时间内遵从香港法例《社团条例》的规定注册,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

关键词: 香港特区

图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