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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公安厅副厅长“借钱生钱”
【#揭秘公安厅副厅长“借钱生钱”#】近年来,公职人员获取信贷资金的优势,让少部分人动起了歪脑筋,甚至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暴露了一些公职人员的权力观、金钱观、法律观严重扭曲,以及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监管缺失和利益勾结。
据披露,抚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高连珠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提起公诉。去年11月,53岁的高连珠在抚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任上主动投案,其涉嫌的“高利转贷罪”备受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贾奋强因犯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被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210万元。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从相关通报看,涉及此类问题的公职人员覆盖面非常广,既有党委、政府官员,也有银行高层、国企高管等;既有省公安厅副厅长,也有基层干部。他们不仅因此丢了公职,还锒铛入狱。
必须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让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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